国际看点|以色列会否再报复伊朗?
此外,今年3月份几起重大矿难的发生,虽然没有引发全国范围内大面积的煤矿停产整顿,但是也直接导致全国开展了一场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煤炭产量受到一定影响。
目前焦化企业生存压力较大,缴纳税费仍有困难,这项优惠政策主要是为焦化企业减轻负担。省经委能源处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山西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此前,在2009年为减轻金融危机对焦化企业的冲击,省财政厅出台了焦化企业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优惠政策,规定从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昨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从即日起我省焦化企业在收购未缴纳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原煤费用的优惠政策将得到延续,延长期至2010年12月31日截至目前,河南省已有138家小煤矿与河南煤化、中平能化等大型化企签署重组协议。5月12日,从河南省全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推进工作现场会议传来消息,中平能化集团、义煤集团、河南煤层气公司分别与洛阳市、平顶山市、三门峡市的部分地方煤炭企业签订了兼并重组框架协议。此次组建的河南煤层气平顶山裕隆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河南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截至目前,河南省已有138家小煤矿与河南煤化、中平能化等大型化企签署重组协议。此次组建的河南煤层气平顶山裕隆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河南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因为煤矿的老板也说了,很多的官员、公务员入股之后,比抢银行来钱还快,所以在这种巨大的利润面前,他就甘愿去冒风险。
因为我们得到相关媒体的报道,起码在这180万的时候有明确的说法,一个是他变卖房产43万,另外一些是分的接产之后变卖,除非出现媒体报道是有失误。因此估计对后果也是相当地明白。2002年张继峰获知,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煤矿早已在2007年夏天被转让他人,于是张继峰夫妇认为对方剥夺了他们受让煤矿的权利,将煤矿方起诉至神木县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其持有煤矿10%的股份,并判令煤矿方向自己支付1100万元的红利,及余息给付造成的损失。李成言(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你好。
而事实上,这些还只是有关规定的一小部分。事隔了几年之后,你才发现,不是没有,原来是真的有,而且藏得这么深,还在获取利润。
白岩松:我反过来说,这180万的来源,第一是夫妻俩变卖房产40多万,接下来又把村子里分的接产130多万加在一起,构成了这160万,起码媒体现在所报道出来的从源头上来看,这不属于非法收入。入股煤矿后,张继峰先后拿了到了660万元的红利。人民法院的法官又是监察室的副主任,对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不是不懂,而是视金钱高于法律和政令。张继峰,46岁,是陕西省神木县法院监察室的副主任。
而原告只是一名隐名合伙人,因此原告不是煤炭企业的主管,并没有依职权直接参与到煤矿,原告没有违反《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张有效(《华商报》记者)昨天接受采访,他说他压力很大,现在已经曝出来了,第一,他等待法院判决,第二,他就是等待组织处理。李教授,现在既然是相关的法律法规都在,为什么这样的现象还是屡禁不止,用最简单的语言告诉我们。最后你发现,一个人可以游刃有余地在这儿活得很舒服,竟然公然地就把钱捞过来。
所以,理想现在说起来是会被很多人笑的词,因为大家都挺不理想了。但是怀疑存在就应该回到本源,到底这180万是不是合理?但是这不是问题的关键,我觉得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我们接下来之后,他准备好了一个中签和下签,我们的法律和我们的社会公正会不会给他一个下下签,这才是这个问题的最关键之处。
今年2月2日,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张继峰胜诉,判令被告煤矿方给付原告2007年分红款500万元,2008年分红款600万元,共计1100万元。主持人:这个案子我想你也大致了解了,到目前这一步,法官是胜诉了,接下来依据什么他应该获得什么样的一种处罚呢?李成言:首先我认为法官的胜诉这里边就有问题,因为法官本人是不能够经营这样一个入股的活动的,法官经营就知法犯法。
现在就地免职是应该的,另外,法官的身份要就地取掉。次等方案恐怕也在考虑之中,他的手里夫妻俩已经有660万,接下来打官司又赢了,还可以获取1100万当中的800万,300万已经付了,加在一起是1460万。更加令人困惑的是,虽然张继峰一审胜诉的新闻早在几天就已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但是面对记者的采访,神木县法院纪检部门的领导却称并不清楚此事。他的夫人第一个不是公务员,第二个不是法官,就拥有了一种很大的斡旋空间,假如能够蒙混过关,这是一个中等方案。看来是线断了,我们一会儿再来联系。是的,乍一听都会想,这个法官傻了吗?这不等于自我揭发吗?白岩松(评论员):这个法官一点都不傻,一方面,他是一个完全明白人的违法和违规,他违反《法官法》、《公务员法》。
(播放短片)解说:法官打官司本就稀奇,何况涉及金额是高达1100万的煤矿分红,这些都发生在一个人身上,来自陕西神木县的张继峰。主持人:您觉得作为一个股权人,张法官的这两年的红利就根本不应该拿到手是吗?李成言:首先我怀疑他入股的钱180万到底从哪儿来的,严格说就是卖房子和卖地的吗?不可能的,一定不可能的。
中的,你已经注意到,他已经把他的夫人拉进了共同的合伙人。然而就在今天,在煤矿大省陕西的神木,我们却还是看到这位顶风入股的张法官,堂而皇之、理直气壮地打官司,讨要所谓的企业分红。
撤资退股金额超过七个亿。2006年9月22日新闻:截至目前,各级清理纠正工作机构共受理举报1022件,已核查完毕928件,撤资退股金额七亿零九百万元,占应撤资退股金额的93.9%。
主持人:谢谢李教授,我们随后再连线。《法官法》、《公务员法》,并不调整民事活动。身为公务员,却能经商牟利、分红胜诉,这是社会的悲剧,还是法律的尴尬?法官是原告,哪有不胜的事?如果法院的法官,且是监察室的副主任,对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不是不懂,而是视金钱……解说:国家公务员、法官、权力,对于事件的主角张继峰,公众最关注的就是他特别的身份,现任神木县法院监察室副主任,之前还曾担任过神木县法院沙茆法庭庭长,作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官,张继峰最清楚,自己应该回避的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其它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接下来的下下签就是他获得的这种违规收入,甚至违反《法官法》和《公务员法》的收入,是不是应该也该一并拿掉,那我觉得,从还社会公众来说应该。
《新闻1+1》2010年5月24日播出——一个法官的自我举报主持人(李小萌):欢迎来到《新闻1+1》。不过根据媒体报道,榆林市纪委监察机关已经介入调查,目前案件已经进入了二审的阶段。
白岩松:首先我觉得,这只代表李教授的判断,但是他有权提出这样的怀疑。岩松,你看李教授的观点。
而且这样一个懂法律的人,敢公开起诉,而且他赢得了胜诉,而且对胜诉是一定有非常判决的,因为他知道这是用《合同法》来说事,还不能拿《公务员法》、《法官法》说事,所以他一定能够把这笔钱赢回来,所以一定是做好了相关的准备,人家恐怕退路早已经想好了。在陕西神木这样一个地方,你觉得1460万是一个什么样的款项,绝对可以称得上超级巨款,即使在北京也是超级巨款。
主持人:必须要竹篮打水一场空才能够使得这个违法成本不是那么低,那么最后我们要连线一下李教授,听听你的观点。仅是2006年前9个月,就有315名官员受到党纪政绩处分,组织处理,或被移送司法机关。主持人:我想包括纪律的处分,包括职务的免去可能都是在张法官的意料之中。一个国家公务员、一个法官、一个违反国家法律入股煤矿的千万富翁,这真是一个让全社会心情复杂的判决。
主持人:今天我们关注的是一位法官,应该说是违法的行为,却又如此地堂而皇之,是怎么样形成的这样一个现象,继续关注。另外,所有入股赚钱,根据公务员的规定,根据法官的严格规定,因为他是执法者,所以他这个钱根本就不应该给他的。
高达1100万,张继峰将煤矿告诉上法庭的举动,让舆论一片哗然。也就是说,该拿的钱都拿走了,后半生无忧,也通过违反的规定所获取了这样的一种收入,即使这个扔掉法官的身份,公务员的身份,对我来说无所谓,我拿着1460万我可以干很多很多的事情,我们的公正在哪里?所以我觉得,在这件事情的处理上还应该有下下签,这种下下签就是在依照《公务员法》和《法官法》的时候,在对他进行就地免职,这是李毅中2005年明确说的话,当时他还安监总局的局长,说一旦查出我们的公务员谁入股,就地免职,依法严肃处理。
那么他们视我们的法律和法规为何物呢?第二,我要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刚才片子中已经有了,在2008年的时候,在当地张继峰作为原告已经开始提起诉讼,当地的法院怎么能说不知道呢?是知道的,因为是出于回避的原则才把他从神木转移到另外的一个县法院。主持人:你觉得能不能拿到这个钱?李成言:他拿到这个钱,您觉得正常应该这样。